工程中心为独立运行的研发实体,享有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学校成立了工程中心建设指导小组,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了管理委员会。下设4个部和12个研究室,并建立了2个工业产品生产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共有人员110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
工程中心内部实行项目合同制和人员聘任制。各部部长、室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研发队伍由固定人员和客座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由中心主任在校内聘任,客座流动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聘任意见,经中心主任批准后聘任。
为了规划目标的实现,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吸引人才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内部人事竞聘制度;并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组织领导、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管理、仪器设备使用、后勤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工程中心形成了和谐的团队文化和人才工程累聚机制,制定了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工程中心的科学研究、成功转化良性持续发展,以及良好顺畅的运作环境。